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团结小区一期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项目epc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团结小区一期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改造屋面防水9282平方米、墙体节能1918平方米、更换单元门33个、墙体粉刷19181平方米、楼道粉刷7532平方米;2.改造小区内道路320米;3.改造小区地面硬化铺装26000平方米;4.改造污水检查井37座;5.改造小区内给水管道1445米、管径为 de63-110mm,改造小区内污水排水管道 1200米、管径为d300mm; 6.改造小区内供热管道1134米,管径dn80-125;7.新建供热检查井9座。
2.2 招标内容:完成上述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2.3 工期:
2.3.1 设计期:收到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知进场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
2.3.2 计划工期:2023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14日,共365日历天;(此工期仅供招投标阶段投标使用,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相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1439.72万元。
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51.29万元,工程施工控制价:1384.43万元,
2.8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承诺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项目人员要求:
(1)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其中:①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②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注册证书。
(2)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证书;
(3) 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所有人员要求证件均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最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2022年12月至 2023年02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专业工程师 4 人及以上,包括:
电气工程师1 人:具有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建筑工程师1 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给排水工程师1 人: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结构工程师1 人:具有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 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 (1人) 、施工员 (2 人) 、质量员 (3 人) 、安全员 (3 人) ,标准员 1 人 (可兼任) ,材料员 1 人 (可兼 任) ,机械员 1 人 (可兼任) ,劳务员 1 人 (可兼任) ,资料员 1 人 (可兼任)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 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中标后在施工现场管理系统锁定管理。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等无需提供岗位证书,可按要求由其他人员兼任。带*的人员可以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 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 人、施工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4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 标人 (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否为 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
3.5 财务要求:施工企业近三年 (2020-2022) 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注:2020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且符合上述要求。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 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 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8 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03月15日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3 月22日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注: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网上报名,并添加联合体单位成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06日9 时 00 时 (北京时间)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06日9 时 00 时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解密。
开标场地: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9.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9.3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9.4 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试行) 》(建市〔2019〕18 号)
文件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0〕9 号) 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5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 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 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省住建部门。
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 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建设局
******人民政府
联系人:苏纪元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9号
联系人:于淑芬
联系电话:0451-******-8023
电子信箱:******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委员会以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团结小区一期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改造屋面防水9282平方米、墙体节能1918平方米、更换单元门33个、墙体粉刷19181平方米、楼道粉刷7532平方米;2.改造小区内道路320米;3.改造小区地面硬化铺装26000平方米;4.改造污水检查井37座;5.改造小区内给水管道1445米、管径为 de63-110mm,改造小区内污水排水管道 1200米、管径为d300mm; 6.改造小区内供热管道1134米,管径dn80-125;7.新建供热检查井9座。
2.2 招标内容:完成上述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施工。
2.3 工期:
2.3.1 设计期:收到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知进场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
2.3.2 计划工期:2023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14日,共365日历天;(此工期仅供招投标阶段投标使用,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相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省、市及行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控制价:1439.72万元。
工程设计费招标控制价:51.29万元,工程施工控制价:1384.43万元,
2.8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并承诺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通过验收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项目人员要求:
(1)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牵头单位人员担任。
其中:①注册建造师资格要求: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注册建造师。
②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相应注册证书。
(2) 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证书;
(3) 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以上所有人员要求证件均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具备最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 (2022年12月至 2023年02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部门网站打印。(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设计项目班子其他人员最低要求:专业工程师 4 人及以上,包括:
电气工程师1 人:具有电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建筑工程师1 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给排水工程师1 人: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结构工程师1 人:具有结构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5) 本次招标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 (1人) 、施工员 (2 人) 、质量员 (3 人) 、安全员 (3 人) ,标准员 1 人 (可兼任) ,材料员 1 人 (可兼 任) ,机械员 1 人 (可兼任) ,劳务员 1 人 (可兼任) ,资料员 1 人 (可兼任) ,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配备。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 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项目管理机构中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中标后在施工现场管理系统锁定管理。标准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材料员等无需提供岗位证书,可按要求由其他人员兼任。带*的人员可以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2个岗位。
3.3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中标公示期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
(******/) 对中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 人、施工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查询,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中标资格。
3.4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 标人 (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是否为 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
3.5 财务要求:施工企业近三年 (2020-2022) 财务审计报告;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注:2020 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且符合上述要求。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超过两家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须为施工单位) 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③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 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
3.8 其他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8605/)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下载时间为 2023 年 03月15日17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3 月22日17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 ;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注: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进行网上报名,并添加联合体单位成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06日9 时 00 时 (北京时间) 。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06日9 时 00 时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解密。
开标场地: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7.2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通过“黑龙江 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伊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其他
9.1 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9.2 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 锁进行线上解密。
9.3 电子投标工具“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0
9.4 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试行) 》(建市〔2019〕18 号)
文件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
〔2020〕9 号) 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9.5 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各种证件及材料进行核实,如有 虚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如果中标将取消中标资格。一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组 织的任何投标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报省住建部门。
9.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 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建设局
******人民政府
联系人:苏纪元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19号
联系人:于淑芬
联系电话:0451-******-8023
电子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