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取土场用地恢复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取土场用地恢复项目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关于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 冀水审【2024】96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建设地点:滏阳新河献县段。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取土场用地恢复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复垦;灌溉管道恢复;田间土路恢复;沟渠清淤;排水工程等。
2.3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计划工期:6个月。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工作,包括本项目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本项目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4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A 类、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委托代理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工作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投标人以承诺函格式响应(格式自拟),本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6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以承诺函格式响应(格式自拟),本承诺函随中标公告一并公示,对发现承诺函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信誉要求:①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9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0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该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政策。参加投标的大型、中型企业根据预留份额提供分包意向承诺函且符合上述要求,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11各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不相同;各投标单位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不相同。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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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01 09:00至2025-05-0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26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1.开标地点:献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为电子开标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建议各投标人错开递交投标文件高峰期,以免造成无法递交的情况。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按照(冀数政规【2025】1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远程异地评审,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3特别提醒: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监督部门常态化开展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打击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发现围标串标线索可向监督部门举报。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提醒: 1、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禁止私自互传,因私自互传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视为围标、串标的行为。由此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解密或被视为围标、串标行为等影响正常投标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 CA,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 CA 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平台支持 CA 证书互认,办理以下任意一家 CA 证书均可:河北CA(电话 400-707-3355)、山西 CA(电话 400-653-0200)、北京 CA(电话 400-994-3319)、联通 CA(电话 0311-******)、CQCCA(电话 400-819-9995)、CFCA(电话 400-880-9888)。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站进行账号注册。也可到沧州市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自主注册一体机上进行现场注册。详细注册流程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网站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登记;“交易平台”投标人技术咨询联系方式:0512-******。 3、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4、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 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附件”,并保存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 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5、本项目招投标全过程为网上招标、投标、开标、评标,投标单位应实时关注本项目的电子平台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等情况。开************委员会要求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及规定的时限内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水务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滏阳新河献县段治理工程取土场用地恢复项目 投标人/供应商 1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献县乐寿镇中华大街60号 | 地址: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浮阳大道西侧御景狮城小区10#楼2-1603 |
邮编: | 无 | 邮编: | 无 |
联系人: | 王官辉 | 联系人: | 周丹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无 | 传真: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无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银行: | 无 | ******银行: | 无 |
账号: | 无 | 账号: | 无 |
******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