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县胜营镇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示范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平县胜营镇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示范项目 已由 广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广审批项初字【2025】4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项目名称:广平县胜营镇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示范项目
2.1.2建设地点:广平县胜营镇南王庄村村内。
2.1.3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358.14㎡,总建筑面积1478.54㎡,主要建设银耳栽培房及附属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银耳栽培房约1478.54㎡,修建内部道路约879.60㎡以及视频监控、大棚环境监测系统、大棚泵房监测系统、智慧大棚管理系统设备设施等。
拆除原有砖混建筑6栋,基础深约0.8米,拆除面积1827.12㎡,建筑垃圾运至就近垃圾处理站。
2.1.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5质量要求:合格;
2.1.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广平县胜营镇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示范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4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2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13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联系人:赵景涛,电话:******;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家丽,电话:******。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人民政府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广平县胜营镇2024年乡村产业振兴示范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1000 |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地 址:广平县邯大路路南
联系人:赵景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邯郸市光明南大街四号院
联系人:马家丽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