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合同信息 |
合同编号:新乡政采招标采购-2022-169-F |
******水利局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6标段支付采购合同 |
******水利局 |
******有限公司 |
二、合同主要变更信息 |
合同变更主要条款: |
7.1.2合同签订后,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需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
合同变更主要内容: |
根据合同书和协议书约定,乙方已于2023年12月14日编制完成《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估报告》并于2024年2月6日通过评审备案、2023年2月28日编制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于2023年3月18日通过专家审查。 现由于鹤壁飞地及减少征迁投资原因导致征地范围发生变化,原报送的拟压覆矿产资源范围坐标与现状征地范围坐标不完全一致,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及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求按现状征地范围坐标重新办理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查,甲方需再次委托乙方重新编制《河南省新乡市卫河共产主义渠综合治理工程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估报告》并进行评审备案,由此需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人民币******办公室达成补偿协议书或补偿意向书后。2、乙方提供申报材料电子版、纸质版3份。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变更公告时间 |
合同变更时间:2025/07/17 |
变更公告发布时间:2025/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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