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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轻型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轻型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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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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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轻型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25-63 2、项目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轻型无人机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059,6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信财公开招标-2025-63-1 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轻型无人机采购项目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轻型无人机采购项目相应货物的供应、培训、调试、售后等,具体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产品技术标准与要求”;
5.2质量要求:合格;
5.3交货及培训期:30日历天;
5.4质保期及服务:质保期不少于 1 年,长期的售后技术支持服务;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5.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后对所有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存档,投标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本项目评审结束之前。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6月26日 至 2025年07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投标; 3.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7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投标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5.监督部门信息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6.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不高于“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金额为 17715.00 元,由中标人支付。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应当时刻关注评标进程,在短信提醒需要在线答疑澄清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关操作,未在规定时间内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地址:信阳市南京路32号 联系人:马润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如意西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系人:吴丹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丹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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