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1084-YZHZ-G2025-0016
二、项目名称: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北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GYGCBMT-EPC标段跟踪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有限公司 | ************34 | 扬州市广陵区汶河北路65号六楼 | 91.2(均分制)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扬州内河港高邮港区城北作业区码头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GYGCBMT-EPC标段跟踪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1.调查了解被审计项目的基本情况,编制《跟踪审计实施方案》并按照审定的实施方案开展工作。 2.检查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以及竣工交付阶段相关程序和文件,针对发现的问题,编写《跟踪审计意见单》。审计事项复杂或取得审计证据数量较大时进行审计取证,编制《审计取证单》,并要求被审计单位对跟踪审计意见单发现的问题及时回复。3.参加审计协调会、工程例会等与项目建设相关的会议。4.编写《跟踪审计记录》,详细记录跟踪审计的工作内容。5.及时核查变更项目、合同外新增项目、隐蔽工程的工程量,编写《跟踪审计现场测量记录》、《跟踪审计意见单》等。6.收集并整理跟踪审计相关资料,隐蔽工程要附图片或影像资料。7.编写《跟踪审计月报》,向审计组组长或主审书面汇报跟踪审计情况,遇重大变更或需要集体讨论的事项,应及时向审计组组长或主审汇报,由审计组组长或主审召集相关人员进行会商。服务时间:EPC总工期1094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034 日历天。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初审完成、档案整理完毕且通过验收。服务标准:考核办法按照高邮市审计局关于《高邮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邮审发〔2023〕4 号)执行,《高邮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邮审发〔2021〕24 号)审计管理办法按照高邮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高邮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邮审发〔2021〕25 号)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荣荣、吴星月、徐海强、张瑾、乔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的标准,计2523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高邮市审计局机关
单位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89号城市商务大厦1009室
联系人:朱峰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邮市文游路222号
联系人:徐霞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霞
电话:******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有限公司)推荐理由: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名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评分汇总表
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JSZC-321084-YZHZ-G2025-0016采购文件.doc
评分汇总表--跟踪审计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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