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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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21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修改,具体澄清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1、招标文件第41页设计荣誉,“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回推算的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每项得2分”,建议明确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回推算的五年)获得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每项得2分” 答:“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回推算的五年)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每项得2分”修改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回推算的五年)获得省级(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设计奖项,每项得2分”。 2、请明确本项目设计费、造价咨询费、工程监理、招标代理费等费用的计费基数。 答:取费基数为工程概算投资额。该项目总投资约为10200万元,工程费用约为8611万元。 3、因勘察费用是按照工程量计费,建议工程勘察费与工程设计费单独计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澄清部分 项目概况修改为:“项目采取土壤残留污染源清理、污染土壤清挖与协同处置、污染地下水抽出处理等方式对宜都市沿江1公里范围内原兴业工贸和友源实业两处化工企业腾退土地进行土壤污染综合治理,涉及土地面积 45920.35平方米,土壤治理总工程量为93650 立方米,地下水污染治理12032立方米。其中:地块一原友源实业地块涉及土地面积 31423.533 平方米,位于陆城街办龙窝村,土壤治理工程量为 61830 立方米,地下水污染治理 8234 立方米;地块二原兴业工贸地块涉及土地面积14496.82平方米,位于枝城镇余家桥村,土壤治理工程量为 31820 立方米,地下水污染治理 3798 立方米”
本项目生成新的答疑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自行下载,并严格按照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文件为准。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8月5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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