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杞县宗店乡服装厂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汴杞财磋商采购-2025-37-1 | 第一标段:2025年杞县宗店乡服装厂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 ******.68 | ******.68 | 是 | ******.68 |
5.2标段划分:1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5年杞县宗店乡服装厂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5.3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及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5.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5质量要求:合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缴费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缴费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按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查询清单为准需社保部门盖章或网上查询网页截图,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如有不在本公司参加社会保险,一经查实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上需提供查询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全程无需投标企业(供应商)另行提供纸质投标(采购)文件,任何单位要求提交纸质文件的行为,均为非必要行为。请予以拒绝,并向杞县公管办业务管理科投诉。投诉电话:0371-******。
3、供应商应当充分熟悉该电子交易系统相关操作规则、要求、流程,知晓因未严格按操作手册要求和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可能会出现不确定的异常情况,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在投标过程中涉及系统平台操作的技术问题,可联系交易平台技术方咨询,电话:0371-******;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负责解决技术问题。
******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