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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旺河林业局公司林海奇石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汤旺河林业局公司林海奇石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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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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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公司林海奇石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Z41935G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

一、招标条件

******林业局公司林海奇石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Z41935G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路面重新铺装2933平方米,边沟及人行道修复整型;给排水、电气等内容。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11日08时30分00秒---2024年07月17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有限责任公司一楼投标登记处)现场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大厅)现场递交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31日09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林业局公司林海奇石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林业局公司林海奇石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2.2项目编号: ZZ41935GC******

2.3建设地点: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

2.4招标控制价1,934,443.2元

2.5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拆除原有路面重新铺装2933平方米,边沟及人行道修复整型;给排水、电气等内容

2.6计划工期 40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807;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915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8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9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并提供项目经理在本企业缴纳的近3个月(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置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其中: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参照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配备;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如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不良行为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如企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如存在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形,其投标将被否决或取消中标资格;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11日至2024年0717(法定公休************有限责任公司(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一楼投标登记处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31 09点00 分,投标人应于2024年0731 ******有限责任公司(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二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4年0731 09点00 分。开标地点:******有限责任公司(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二楼开标大厅。

6.2开标方式:该项目为线开标,投标人需达到开标现场。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线下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9.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伊春市汤旺河县

联系人:刘德贵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64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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