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产4476.6万元,私有资金0.0万元,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万元,境外私人投资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编号:XT-GC-******-02-01/02。
2.3建设地点:新泰市新汶城区及小协镇政府驻地。
******有限公司供热管道对接,供热管线总长度3482米,改建换热站2座。(2)由惠普电厂改造供热管网2*DN200至东良和西良两座换热站,管线总长度约1500米,同时改造换热站2座。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达到工程设计审查合格标准。(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的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各类施工图设计及办理相关工程图纸审查、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工程施工,现状处理,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交(竣)工验收(包含竣工检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保修,风险及相关手续办理等达到项目正常使用功能的全过程工程总承包(EPC)。
2.8标段划分及名称: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分别是:
******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一标段;
******街道供热管网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标段。
2.9招标控制价:4476.60万元,其中第一标段:设计费为30.24万元,工程施工费为2795.90万元;第二标段:设计费为17.66万元,工程施工费为1632.80万元。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项资质·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热力工程乙级](含)以上并且[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含预中标项目)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4.2(1)联合体投标的需由施工方、设计方组成联合体且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详见招标文件。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2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04月28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领取地点: 投标人应及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电子版招标文件,交易系统自动记录操作过程。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
******/ca-apply/ca-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5.2.1、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会员系统通过“上传投标文件”栏目上传。
5.2.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3、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打开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并登陆会员系统,在“投标保证金”模块中进行保证金的查询,查询成功后方可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否则将不能上传投标文件。
5.2.4、在保证金查询中确认及时足额缴纳后,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2.5、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操作说明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中下载相关操作手册制作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街道青云路平步青云2幢3-1号
地址: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青龙路与龙池路交叉口路东北
邮编:
271200
邮编:
271200
联系人:
袁科长
联系人:
张旭
电话:
******
电话: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8. 异议和投诉
依据《关于明确在线提出异议(质疑)、投诉有关事项的通知》(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 张旭 联系方式: 0538-******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方式: 0538-******
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前,应主动联系项目所在地行政监督部门告知项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