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25-12
2、采购项目名称:浉河区南湾蜈蚣山森林防火及生态环境改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30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25日
6、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
7、评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评标室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3.质保期:1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信浉财公开招标-2025-12-1 | 浉河区南湾蜈蚣山森林防火及生态环境改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相关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服务 | ******有限公司 |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冬青街创业中心五号园217室 | 979800.00 | 元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
浉河区南湾蜈蚣山森林防火及生态环境改善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冯丽(业主评委)、张祖成(组长)、罗平、杨贵先、饶兰兰。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16800.00元
六、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成交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对成交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定代表人签字)一次性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办公室
地 址:信阳市浉河区行政路与107交叉口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平桥区城阳城址管委会编钟大街9号
联系人:李英俊
电话:******(办)
3、监督部门:******办公室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