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招标项******************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变更内容:
由原招标公告3.1条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现更正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证。
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易能智招服务平台“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灵武市梧桐树乡 地址:灵武市政务大厅602室
联系人:杨军 联系人:张丽荣
电 话:****** 电 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