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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第二阶段)降水工程

【采购公告】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第二阶段)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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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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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产委 (2025)第 0522 号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第二阶段)降水工程。由******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代理机构,现本公司就该项目面向全国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房区新华村(三家子屯)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工程项目(第二阶段)降水工程

2.2资来源:企业自筹

2.3预算金额:******.79

2.4施工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十一路与哈南第十二大道交口东北侧

2.5招标范围:降水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7月2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06日,共108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定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

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有效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有效劳动合同),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并承诺投标人中标后,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工长)1 人,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工程技术类职称,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人员须具备岗位证书,以上证件均要求证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

注: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须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须提供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的有效劳动合同(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有效劳动合同)及承诺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且在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需根据实际现场需求无条件按照招标人需求增加。

3.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日)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7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纪录证明,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

3.10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080900分至2025年07月1416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交易用户注册及选择项目、点击我要参与、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注: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缴纳完招标文件费用后,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进入系统缴费页面进行点击查询,如因未点击查询而导致的招标文件费用交纳无效,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标室排标需要,请各投标人代表在前款(5.2)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罗先生,联系方式******

6.开标方式

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8.其他

8.1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招标人提出。

8.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居街7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451-******

******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汽轮头道街10号三楼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451-************

邮箱:******

注:咨询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事宜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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