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河流健康评价建立河流健康档案(包一)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5-07-17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
******水利局(甲方) |
供应商(全称):******有限公司(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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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
一、项目信息 |
1、采购合同名称:沅陵县河流健康评价建立河流健康档案(包一)技术服务合同 |
2、采购项目名称:沅陵县河流健康评价建立河流健康档案(包一) |
3、采购计划编号:沅财采计******02 |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5、项目内容:详见合同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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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金额 |
(1)合同金额小写:******元 |
合同金额大写:壹佰壹拾肆万壹仟伍佰元 |
(2)具体标的如下: |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总价) | | ******有限公司 | 沅陵县河流健康评价建立河流健康档案 | 否 | ╱ | ╱ | 1 | 项 | 详见合同内容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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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合同履行日期:2025年07月15日 履行期限:2025年07月15日至合同条款履行完毕。 |
地点:沅陵县 |
方式:现场签订 |
四、付款方式 |
1、经协商,本项目《评价报告》正式文本即审定稿提交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40%款项,即人民币肆拾伍万陆仟陆佰元整(¥456600.00元); 2、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30%款项,即人民币叄拾肆万贰仟肆佰伍拾元(¥342450.00元); 3、在2026年6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金额30%款项即人民币叄拾肆万贰仟肆佰伍拾元(¥342450.00元)。 4、乙方应当先向甲方提供国家正式的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法院提起诉讼 |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
(2)成交通知书 |
(3)响应文件 |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
(5)专用合同条款 |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
(8)其他合同文件。 |
七、合同生效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
八、合同份数 |
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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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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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合同主体 |
甲 ******水利局 | 乙 ******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曾兴旺 | 法定代表人:王旭辉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 传 真: | 地 址:沅陵县辰州西街24号 |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风中路309号 | | ******银行怀化城东支行 | | 帐 号:4305 0172 6750 0000 01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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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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