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5-CS35 |
******公安局2025年度新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采购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06月3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林州市)》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 - 2025年07月07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07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申请人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 3.2 供应商需具备《特种行业(刻制印章)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附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变更为 |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申请人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附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更正日期:2025年06月30日11时53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内容不变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公安局 |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 |
联系人:刘庆祥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05号芝麻街公园里D9栋1楼1888室 |
联系人:马林茹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庆祥 |
联系方式:****** |
附件下载:
******公安局2025年度新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采购项目.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林财磋商采购-2025-CS35 |
******公安局2025年度新办企业首套印章免费刻制采购项目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2025年06月30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林州市)》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1、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2、原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1日 - 2025年07月07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2025年07月0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
3、原开标时间: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2025年07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申请人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 3.2 供应商需具备《特种行业(刻制印章)许可证》;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附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变更为 |
竞争性磋商公告 申请人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2******银行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份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书面承诺)。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信用记录,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附在响应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3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更正日期:2025年06月30日11时53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其他内容不变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公安局 |
地址:林州市红旗渠大道西段路北 |
联系人:刘庆祥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华山路105号芝麻街公园里D9栋1楼1888室 |
联系人:马林茹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庆祥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