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一包、二包、三包采购文件中: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10.3、其他注意事项
1、供应商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扫描编制在投标(响应)文件内,同时须上传至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评委评审时,必须核对供应商诚信库信息,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供应商应及时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 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3、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每张一般控制在500kb内,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一般不要超过50MB。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一包、二包、三包采购文件中:
竞争性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0.3、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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