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古蔺县2025年小型病险水库等除险加固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泸州市古蔺县2025年小型病险水库等除险加固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
补遗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重新上传的为准。
2、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补遗)已上传到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请以本次上传的工程量清单Excel格式(工程量清单-补遗)为准,请自行下载。
3、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由“2025年7月17日”更正为“2025年7月31日”。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2025年7月17日10时30分”更正为“2025年7月31日09时30分”。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7月16日18时30分”更正为“2025年7月30日18时30分”。
6、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方式“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保函或保单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或保单的原件或扫描件”。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顺延******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如原保函或保单期限少于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后的投标有效期,则须******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进行延期,并******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原件扫描件;如原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期限不少于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后的投标有效期,则潜在投标人开具的开标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或2025年7月17日的原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同样适用,但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承诺函(详见本补遗附件)
其余内容不变。
附件:承诺函
招标人:古蔺县水库管理站
2025年7月15日
承诺函
古蔺县水库管理站: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泸州市古蔺县2025年小型病险水库等除险加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及《泸州市古蔺县2025年小型病险水库等除险加固工程(招标项目名称)泸州市古蔺县2025年小型病险水库等除险加固工程(标段名称)施工招标补遗文件02号******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2025年7月11日或2025年7月17******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的同样适用。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_ 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 (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