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文件递交
四、信息来源
五、联系方式
基本信息 | ******有限公司垃圾焚烧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性能试验、竣工验收、工程接收、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建设监理工作,工程资料归档和配合审计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 ||
资金预算 | 985000元 | 计划工期 | 监理服务期暂定30个月,实际开始实施日期以委托人的书面通知为准,至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并办理移交手续后为止。其中:工程实施阶段监理服务期为6个月,项目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并完成备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为 24个月。 |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 3.1.2 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安装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财务要求:无要求; 3.1.4 类似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项目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以监理合同中写明的项目总投资或概算投资为准,监理合同中未写明总投资或概算投资的,以项目审批或核准或备案的总投资为准或批准的概算投资为准,以上材料均无法提供的,以业主证明为准); 3.1.5 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参选的情形; 3.1.6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专业:房屋建筑工程),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参选,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其他要求 3.2.1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 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3.2.2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3.3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参选。 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参选)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选。 |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5-04-28 09:00起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5-14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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