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院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器械清洗处理工作站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豫政采(2)******-1 | ******医院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器械清洗处理工作站购置项目 | ****** | ****** |
设备名称 数量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 3套 否
器械清洗处理工作站 1套 否
5.2单项最高限价:多功能清洗消毒中心******元,器械清洗处理工作站110000元。
5.3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5.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质保期:设备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原厂质保≥3年。
5.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制造、验收合格标准,产品为一年内生产的产品(以交货期时间为准)。
3.2 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执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产品,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