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现将《长岭县十三泡排水沟南主沟水毁修复工程验收调查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长岭县十三泡排水沟南主沟水毁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长岭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地点:长岭县十三泡排水沟南主沟
项目性质:技术改造
设计能力:水毁修复工程桩号范围为0-050~17+811m,修复长度为3.384km,本次设计不改变原有工程规模,在现状的基础上,对主沟两侧岸坡水毁段进行雷诺护垫护坡;对桩号5+517m和5+845m处冲毁的阶梯式雷诺护垫采用原设计方案进行修复;对桩号11+324m和13+385m处农道桥底部冲坑进行修复回填,新建涵管桥4座。
实际能力:水毁修复工程桩号范围为5+082~11+374m,修复长度为3.053km,本次设计不改变原有工程规模,在现状的基础上,对主沟两侧岸坡水毁段进行雷诺护垫护坡;对桩号5+517m、5+845m和4+922m处冲毁的阶梯式雷诺护垫采用原设计方案进行修复;对桩号11+324m和5+950m处农道桥底部冲坑进行修复回填,新建涵管桥4座。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