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2WM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七支河南侧养殖管理用房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452WM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六支河南侧养殖管理用房地块位于盐城市射阳县射阳盐场管理区,项目东至空地、西至临海公路东侧空地、北至七支河南侧空地、南至盐场鱼塘北侧空地。
根据《射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与委托单位提供的《盐城市射阳县射阳盐场光伏升压站等地块详细规划》显示,调查地块规划作为机关团体用地。对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属于“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本地块属于“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0801机关团体用地”。该调查地块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执行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有限公司委托下,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及其周边区域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调查显示该地块历史上为空地、沟渠和池塘,目前该地块为空地,未发现历史生产痕迹和疑似污染痕迹。
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因此,调查地块周边无可能潜在污染源。
本次调查现场踏勘期间地块内未发现化学品使用,无刺激性气味、无异味,在调查地块范围内未发现地下储存槽罐或地下设施,周边地表水检测表明周边地表水水质较好,对调查地块无影响,土壤快速检测结果显示土壤中各污染物满足相应标准中的一类筛选值要求。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调查地块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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