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682号令)、 《建设项目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形成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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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涌头工业路1号305室
联系人: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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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其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5日至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