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武安市山区道路附属设施提升工程二标段
已由
武安市行政审批局
以武审投批复【2025】36号批准,
施工图设计已由/
以/批准,
招标人为武安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业主为武安市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武安市。2.1.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盘龙大道、白云大道、平安大道、旅游大道四条道路的附属设施提升。盘龙大道建设内容包括:拆除新做路缘石、立缘石,新增混凝士排水沟、挡墙及粉刷、过路管、修复路面、泄水槽,拆除现有示警桩、新增波形护栏,长城墙修复,更换三桩,揽索护栏除锈刷漆等。白云大道建设内容包括:增加桥梁钢扶手、路沿石(含白云大道和武当大道)、护栏粉刷、矮墙修复、长城墙、排水沟修复、拦水带、文字粉刷、更换三桩、道口标柱等。平安大道建设内容包括:京娘湖隧道及桥梁防撞护栏粉刷、增加桥梁钢扶手新增石笼边界,长城墙修复、隧道口涵洞修复。旅游大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小矮墙、拦渣墙、挡墙青石板修复、六棱块坡面防护、文化墙修复等。2.1.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2.1.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施工标段。
-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武安市山区道路附属设施提升工程二标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3.1.2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3.1.3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3.1.4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 3.1.6 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查询网址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 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6-0700:00:00至 2025-06-1200:00:00, 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技术资料押金0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27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