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沂市定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项目(孤独症) JSZC-320381-XZTP-G2025-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8-15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XZTP-G2025-0004
项目名称:新沂市定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服务项目(孤独症)
预算金额:370.800000万元(采购包1:123.600000万元;采购包2:123.600000万元;采购包3:123.6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孤独症儿童基本康复经费为0-6岁儿童21000元/年/人,7-16岁儿童12000元/年/人 ,最终按照实际康复训练人数及康复训练时间据实结算。
采购需求:
为改善残疾儿童康复状况,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根据《省残联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实施规范(2023版)>的通知》(苏残规〔2023〕1号)和《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完善残疾儿童救助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徐政规〔2019〕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新沂实际,对0-6、7-16周岁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服务。本项目共有三个采购包,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时间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有效的合法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原件扫描件各1份或投标人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应至少包括******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即投标文件中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2.康复服务场所:******消防达标材料【场所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
注:以上要求要符合“一点一证”原则,康复场所须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一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5日09:30)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投标人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周清华 联系电话:0516-******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南洋国际商城A座9楼。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苏采云”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7f86d170-0bdc-445f-a29e-df25cf324edf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新沂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公园路220号
联系人:李文芝
联系电话: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南洋国际花园SA#-1-901
联系人:周清华
联系电话:0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清华
电话:0516-******
附件:JSZC-320381-XZTP-G2025-0004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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