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
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有限公司的晋江市内坑镇中心商务区区间道路项目(招标编号:晋政施招******027),现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37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修改为:
项号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37 | 29.1 | 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 |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市政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 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人民币,精确至u201c万元u201d);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人民币,精确至u201c万元u201d)。 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工程担保(具体形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以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应满足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准入条件。 履约担保期限:施工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日止;若履约担保期限到期的,承包人需自行延长至担保期限后,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履约担保转账账号: 户名:******有限公司; 账号:************007873; 开户行:******银行内坑支行。 |
2、删除 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 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40其他中的u201c(6)上面所述文件如有更新,则按照最新文件执行。u201d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3.7履约担保中的u201c履约担保形式u201d 修改为:u201c履约担保形式:******银行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工程担保(具体形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以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担保机构或保险公司应满足各级政府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准入条件。 u201d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修改为:u201c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监理人)的指示组建现场治安保卫机构,承担治安保卫职责。u201d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 第12.2.2 预付款担保中的u201c预付款担保提交期限u201d修改为:u201c预付款担保提交期限: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预付款担保。u201d
二、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07月25日
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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