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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爱辉区园丁小区等6个小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黑河市爱辉区园丁小区等6个小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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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11-05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Z1107G******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河市******改革局以爱区发改投资【2025】11号关于黑河市爱辉区园丁小区等6个小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城市更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河市爱辉区园丁小区等6个小区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基础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爱辉区园丁小区、航运、光达小区、中房西城小区、兴都家园小区B区、东龙小区B区、市财政小区。
    2.3建设规模及内容:建筑面积共计23.89万平方米,涉及6个小区,59栋楼,2988户。累计改造供水管线1152米;排水管线(含井室)1170米、清化类池5个;室外供热管线2440米,供热井室16个;道路(含停车泊位线)8960平方米;绿化11420平方米;路灯100盏等基础设施,以及购置安装18个汽车充电桩、分类垃圾箱20套(1套4个)、健身器材16套、智能快件箱18个等公共服务设施(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2.4计划工期:建设计划工期为 2025 年 11月 30 日至 2026 年 10月 30 日,共355 日历天(注:上述开、完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投标人按上述日期进行响应,实际开、完工日期以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相关条款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取 EPC 工程总承包方式进行招标,工作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以及与本项目实施有关的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等工作,并承担工程质保、工期、安全、造价控制等全面责任和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2.6质量标准:
    2.6.1工程设计: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和标准;
    2.6.2工程施工: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本标段投标最高限价1293.30万元,其中:
   (1)工程设计费投标最高限价: 45万元
   (2)建安工程费投标最高限价:1248.30万元
注:最终结算金额以财政审计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及设计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1工程设计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为: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已根据建办市函【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则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
    3.2.1设计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生育、医疗、工伤、失业)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8月至2025年10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养老、生育、医疗、工伤、失业)证明材料(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3.2.3其他要求:项目经理1人、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职称)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同时在2个及以上的在建项目中任职,同一在建项目不得兼任;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在建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兼职】、标准员(1人)可兼任、材料员(1人)可兼任、机械员(1人)可兼任、劳务员(1人)可兼任、资料员(1人)可兼任,配备齐全【同一工程项目的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可互相兼任,也可由同一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兼任,有关人员任职岗位不得超过2个】,按《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要求,除项目经理外,其他项目机构人员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件证明材料,只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项目机构人员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命书),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社保进行核查(须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方式)并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查询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是否证企一致,如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3.2.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年度,2022年度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4年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投标单位不得超过两家(含)单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须承接项目施工工作,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 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协议确定分工的,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等相关事宜。
    3.4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4.1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2投标企业(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的结果为准;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10时00分至2025年11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7.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7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黑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河市通江路12号)。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具体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0.其他
    10.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办公室
联系电话:******

******建设局
地    址:黑河市爱辉区龙滨路21号
联 系 人:王  猛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28号
联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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