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临时食堂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 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法院临时食堂项目 (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卓弘项目******有限公司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 ******法院临时食堂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FJZH采字[2025]漳第018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6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0000.00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法院临时食堂项目 | 1.00 | ******.36 | 项 | 建筑业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1 | ******法院临时食堂项目 | 项 | 元 | ******.36 | 总价 | 无 |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 按照《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特定条件1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 号)、《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4〕10 号)的规定执行。如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有另行规定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资质有效期按最新政策文件执行。 |
资格承诺函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相关附件)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磋商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 |
资格承诺函 |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参加磋商: 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2.************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7 月 24日至 2025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7月24日至 2025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地点:福建卓弘项目******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0幢901室),联系电话:0596-2189525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应于2025年8月5日上午09:30 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地点: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0幢905室(开标室),逾期提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0.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发布媒体: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
11、采购人:******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南靖县山城镇建设西路20号国资大厦208室
邮编:363600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
12、代理机构:福建卓弘项目******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0栋905、906室
邮编:363002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0596-2189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