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项目名称:浦北县寨圩工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
2.项目编号:E************001
3.原发布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3日
二、澄清内容: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 |
招标文件章节 |
条款名称 |
更正前 |
更正后 |
1 |
第一章 |
招标公告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勘察单位:/ |
勘察单位:钦州市地质基础工程公司 |
2 |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1.1******委员会的组建 |
□是 ???否 |
是否远程抽取: ?是 ??□否 |
3 |
|
|
3.2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 22天,且项目经理离开施工现场时,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得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且不少于21天,且项目经理离开施工现场时,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
4 |
第四章 |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
3.7 履约保证金 |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总价款的5%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 |
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扣除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用工程、暂列金额后的5%的履约担保(格式见合同附件7)。 |
5 |
第一章 |
招标公告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8日09时30分。 |
因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未发布,开、截标时间延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上述条款的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除上述更改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 ?址:浦北县县城工业区(浦北县蕉乡路孵化基地大楼8楼)
联系人:黄礼东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小江镇越兴街(原南园路)金浦華苑锦·绣园锦C幢03号
联系人:杨方方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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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8日
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E************001001]浦北县寨圩工业园标准厂房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标准厂房(一期).GXC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