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5〕43号
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相关医疗机构:
******办公室《关于全国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4号)要求及异常药价处置线索,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平台药品挂网价格管理,维护患者群众合法权益,现将药品挂网价格一览表复核应用整改处置结果(第二批)予以公布执行,通知如下:
一、处置范围
依据国家医保局“三同已有问题线索”(75%分数位价数据),以经过企业自查自纠价格调整后的挂网价计算高于三同药品75%分位价格共计211个药品(见附件)进行相应处置。
二、处置标准
以三同药品75%分位价格为参照,超过75%分位价格1.8倍的药品进行黄标管理,超过75%分位价格3倍的药品进行红标管理。
三、其他要求
(一)相关药品将挂网价下调至不高于三同药品75%分位价格的,可解除价格风险提示管理。
(二)相关企业对价格风险管理存疑的可将申请材料(需加盖公章)******(邮件名称:“药品名称+高于75分位价异议”)。
(三)后续国家或我省有政策调整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