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研发中心创业广场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产业研发中心创业广场项目工程施工
******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济南市钢城区
项目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3721 平方米,绿化面积 2865 平方米,园路铺装面积 856 平方米。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 合格 。
5.该项目共分为1 个标段。
二、投标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须出具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 2023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22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8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合格投标人确定方法
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铺装、园建工程、绿化工程等及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保修、养护期内养护工作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04-09至2025-04-14时间内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我要参与”下载ztb版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
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递交投标文件。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通过登录济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上传。
七、其他
本次公告同时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相关媒体上发布
本次公告在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发布
招标人异议联系人:李晓路
招标人异议联系方式:0531-******
******建设局0531-******
技术支持电话:0531-****** 0531-******
CA服务电话:0532-******转815、******、******
公告时间:2025年4月9日 - 2025年4月14日
公共资源交易编号: | 2025JSAZ15Z****** | 项目编号: | AZ******189913 |
项目名称: | 产业研发中心创业广场项目工程施工 | ||
工程地点: | 永兴路与九龙大街交汇处西南角 | ||
资金来源: | 国有(非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其他 | ||
计划批文总投资额: | 579万元 | 合同估算价: | 538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3721平方米 |
计划文号: | 钢城行审核〔2025]2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李晓路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1-******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李晓璐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1-****** |
招标代理单位: | ******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 郭秋洁 | 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 |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郭秋洁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手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房地产产权人: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济南市钢城区
项目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3721 平方米,绿化面积 2865 平方米,园路铺装面积 856 平方米。
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甲方开工令为准)。
4.质量标准: 合格 。
5.该项目共分为1 个标段。
标段名称 | 规模 | 标段内容 |
1标段 | 3721平方米 | 产业研发中心创业广场项目工程施工 |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同时须出具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扬尘治理不良记录自查承诺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造价、安全、施工、材料、质检(量)等人员,应满足项目实际需求。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21年至 2023年)财务状况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 2022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8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