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襄都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批设备购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邢台市襄都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批设备购置 招标人为******管理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区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邢台市襄都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第二批设备购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2交货期:一标段5个月;二标段3个月;三标段3个月;四标段3个月;五标段3个月。 2.2招标范围:******消防灭火机器人;四标段:特种防护类装备及其他器材;五标段:个人基本防护类器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在评标时享受价格扣除的优惠政策。(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1.3其他要求:一标段、二标段预留采购标包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采购标包预算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60%以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03 00:00:00至2025-04-10 23: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5-0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特别说明:本项目采取双盲的评标方式,投标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改革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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