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靖土楼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南靖土楼非遗展示中心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南靖土楼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南靖土楼非遗展示中心项目-主体工程)
招标人:******委员会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曾 电话:******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梅林镇、书洋镇
工程交易地点: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靖县山城镇江滨路21号)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南靖土楼景区配套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南靖土楼非遗展示中心项目-主体工程),总建筑面积8828.65 ㎡,主要建设一栋二层土楼非遗展示中心,混凝土框架结构,层高7m,设置展厅、设备用房、辅助用房等,配套建设用电、给排水等工程。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77元(其中含暂列金******元,暂估价150000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 值取6%~ 10% (含6%,不含10%) ]
开标时间:2025年7月22日9:00时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有限公司
中标价:大写 贰仟壹佰肆拾陆万伍仟伍佰肆拾肆元整(含暂列金******元,暂估价150000元)
小写 ******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150000元)
项目负责人: 郭烨的 注册证号: 闽************
废标情况说明:无。
公示期: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8日
异议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监管部门:******改革局
电话:0596-******、******
招标人:******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