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信阳市浉河区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25-13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580,058.54元 | |||||||||||
最高限价:580058.54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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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信阳市浉河区民政局公办养老机构维修改造和设施设备采购,主要包含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售后等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5.4质保期:1年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报名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3.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六、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纳税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默认开标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新成立公司不足1个月的,按已缴纳月份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及法人,视为无效投标。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站截图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图。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5年07月28日 至 2025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 | |||||||||||
3.方式:3.1潜在供应商凭 CA 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 3.2请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会员系统指定位置。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5年0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厅(市博物馆对面)。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供应商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4.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5.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6、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保持畅通。 ******办公室 监督电话:****** 8、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规定收取代理费用,本次代理服务费为9860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浉河区民政局 | |||||||||||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长安路4号 | |||||||||||
联系人:周金 | |||||||||||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新五大道太古广场A座10楼 | |||||||||||
联系人:谢雅婷 | |||||||||||
联系方式:******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谢雅婷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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