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4地块局部(尖峰岭社区活动场所项目)用地性质和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必要性及修改方案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告
************居民精神文化生活。我县拟规划建设尖峰岭社区活动场所项目。项目选址位于尖峰镇镇区北侧,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0.93公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
一、拟修改内容
经查《乐东黎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该项目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经查《乐东黎族自治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项目范围涉及******居住用地)0.93公顷。由于不符合项目用地需求,为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发建设,需组织项目用地规划调整,以便对该项目的开发建设进行控制和引导。
二、公告时间
2025年7月23日-2025年7月29日
三、公告方式
网上公告:乐东黎族自治县政府网站(http//Ledong.hainan.gov.cn);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告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乐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申报,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电子邮件请发送到:******;书面意见请邮寄到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镇尖峰路1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咨询电话:0898-******。
五、附图
乐东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