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标题 | 厦门中达利******学校电梯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 2025-ZDL041 |
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学校、厦门市翔安区祥吴下曾里333号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校电梯设备采购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主要内容 | ******学校电梯设备采购;数量:1批;预算:550000元;其他详见采购文件;政府采购。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资格标准: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注:供应商因新成立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上述材料的,应如实提供情况说明,提供情况说明的,视同上述材料提交完整。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在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做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磋商响应供应商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特定资格条件:响应供应商所投电梯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响应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磋商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 06 月17日至2025年 06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至12:00,下午2:00 至5:3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联系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员获得本项目的磋商文件。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
采购文件售价 | 采购文件费用:200元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6月30日09:30(北京时间) |
磋商地点 | ******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高林中路491号天地金融港2#楼1603-1单元)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张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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