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荣昌区红梅等28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已由******委员会以荣发改审【2025】8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荣昌区红梅、大栗、兴隆、吊楼子、桂花湾、天宫堂、新坡、石卡拉、麻雀岩、水冲、观音岩、小万福桥、双河口、卢家岩、水口庙、王家湾、裤裆丘、玉河沟、黄家冲、崔家沟、马道子、盐井沟、斑竹山、李家沟、工农、黄桷林、黄家河、莲花庵等28座水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一)地质勘探与土工试验:根据水库实际情况,对红梅等28座水库开展地质勘探工作、对金属结构开展检测,并出具报告。(二)高程复核:以国家2000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为基准,对红梅等28座水库大坝坝顶高程、溢洪道高程进行复核和测量。(三)编制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现场查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与运行资料,对大坝外观状况、结构安全情况、运行管理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工作的重点和建议,编制大坝现场安全检查报告。(四)编制大坝安全综合评价报告:按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主要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大坝运行管理评价、防洪标准复核、大坝结构安全、稳定评价、渗流安全评价、抗震安全复核、金属结构安全评价和大坝安全综合评价等。(五)业主要求与本项目有关工作。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65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水库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现场地质勘探(以及地质勘察报告、大坝安全分析评价报告、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及 《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所规定的相关报告等。
2.5 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须满足3.1.1.1项或3.1.1.2项资质要求。
3.1.1.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库枢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1.2由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投标文件中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服务中心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农业大厦 | 地址: | 重庆市荣昌区棠香北街193号 |
联系人: | 喻老师 | 联系人: | 刘老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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