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龙山县“湘鄂渝”边畜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中心建设(一期)”环境影响评价事宣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龙山县“湘鄂渝”边畜禽屠宰加工冷链物流中心建设(一期)
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办事处红星村工业园,项目建成后可年屠宰生猪60万头、牛3万头、羊5万头、禽类1000万羽,包括生猪屠宰车间、牛羊屠宰车间/禽类车间等主体工程及配套环保工程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明东
联系电话:******
******办事处红星村工业园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分岭
联系电话:******
邮箱:******
******街道和润社区万家丽中路3段186号利璞大厦2单元1000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可通过拨打电话、信函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日期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