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单位: | ******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2025-07-24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1481-00222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2024年度产油大县社会化服务(无人机带药作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2024年度产油大县社会化服务(无人机带药作业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街道兴海北街84-7号一单元122室 中标(成交)金额:560,000(元) 评审总得分:79.1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2024年度产油大县社会化服务(无人机带药作业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 2024 年 度产油大县社会 化服务(无人机 带药作业服务) 项目(C******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服务范围:兴城市 2024 年度产油大县社会化服务(无人机带药作业服务)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无人机载荷20升以上的证明材料,单次作业时间应在5日内完成(如遇自然不可抗力,完成期限顺延)。 2.须提供本次作业的实时监管系统,该系统可根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查看并统计作业量。该系统可随时回放每架植保无人机飞行轨迹,包括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投标时须提供管理平台监管界面图例)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负责飞防所需药液的配兑和加注操作等工作,同时提供飞防专用助剂。 4.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按照指定区域,保质保量完成飞防任务,飞防过程中严防药液漂移,确保农药喷洒均匀、无死角,管控好作业速度,保证每亩施药量达到规定标准。超出指定区域作业,造成作物死亡,由供应商负责赔偿。由于飞防农药配比不当、重复施药、漏液等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5.无人机操控员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合格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飞防服务组织县级及以上植保机构备案(农业农村部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系统建档立卡)。 7.供应商在中标后需提供飞防服务所需的农药及肥料。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日起30日历天完成(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委员会第 761 号令) 2.《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 3.《农药乳油产品标准编写规范》HGT 2467.2-2003 4.《含氨基酸水溶肥料》NY 1429-2010 5.《吡唑醚菌酯悬浮剂》HGT 5236-2017 6.其他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武志勇、王月、张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2024年度产油大县社会化服务(无人机带药作业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农村局 地 址:兴城市兴海北街9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A座1901室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依聪、赵春雨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澄清文件-磋商-兴城市2024年度产油大县社会化服务(无人机带药作业服务)项目.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2024年度产油大县社会化服务(无人机带药作业服务)项目 ******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1.jp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