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公安局中兴路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31日09时1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LSGZ[2025]176-ZC124-1 | ******公安局中兴路电子警察及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 | 445530 | 445530 |
5.2采购内容:采购一批电子警察和交通信号灯设备,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5.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验收;
5.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7质保期:3年;
5.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2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3依法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0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2025年0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拟派项目负责人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查询信息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相关信息,查询起始日期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时间同一时间);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无审计报告应附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投标人须自行出具承诺书);
3.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须在本项目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项目开标之日范围内);
3.9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办理CA证书:******/fwzn/004003/******/a8fae6a0-baed-499b-bb50-8ecc8828a2ca.html
温馨提示:本项目为电子化、无纸化交易项目,开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资料,为保证您能开标成功,请需仔细阅读谈判文件和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业务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