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鲁采磋商-2025-84 |
******人民政府鲁山县仓头乡潘窑村、刘芳庄村、白窑村道路建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1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14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平公资采******号-1 | | ******有限公司 | 河南省安阳市林州市振林区占元大道86号 | 2,603,310.00 | 元 | 评审总得分:74.5分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人民政府鲁山县仓头乡潘窑村、刘芳庄村、白窑村道路建设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内容 | 90日历天 | 梁晓彤 | 豫******4539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王亚、刘新华、王予江(业主专家)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执行,由中标人支付。 |
收费金额:39,049.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详见附件1】2、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详见附件2】3、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有限公司为中标人,其他投标人未中标。6、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7、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服务中心统一信用代码:************8A联系电话:******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人民政府 |
地址:鲁山县仓头乡上仓头村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人民政府1号楼108室。 |
联系人:冯先生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
联系方式:****** |
附件下载: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docx
附件2 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docx
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