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单位现发布“蚌埠市禹会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总承包”采购文件的答疑补遗,具体如下:
一、补遗部分:
事项一:原采购文件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现修改为: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本项目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 (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联合体协议书)拟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分工。
二、答疑部分:
疑问:1、蚌埠市禹会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一章询比采购公告第2.4条约定本次采购接受联合体,但在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里第22条联合体要求的证明材料中约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请予以明确。2、蚌埠市禹会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一期)设计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前附表第3.3技术资信评分标准中拟组建的项目设计机构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基本人员配备表要求的得基本分12分,但招标文件中未见基本人员配备要求,请予以明确。
回复: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2.本项目基本人员配备为项目负责人一人。
与原采购文件不一致内容,以本次答疑及补遗内容为准,本次答疑补遗内容作为本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给各潜在供应商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蚌埠市禹会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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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