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有限公司年产纸浆鞋撑3000万双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5年5月30日—2025年6月6日(5个工作日)。
******有限公司年产纸浆鞋撑3000万双项目
二、建设地点:南安市洪濑镇扬美村洪扬大道39号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项目租赁已建厂房建筑面积约1600m2作为生产经营场所。具体建设内容、设备、工艺等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南安市东翼污水处理厂处理。
6.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均为物理制造过程,不涉及化学工艺或化学反应,因此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6.3噪声
项目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可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4固体废物
项目边角料、调浆池杂质集中收集后回用于打碎工序;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服务中心B1区综合业务窗口
邮编:36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