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申请的“园湖南路11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调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青秀区园湖南路11号。
二、地类(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三、调整理由
******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已于2014年10月22日取得原市规划局批复的园湖南路11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批复总平面图(审批号:GH2014******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提出根据南财资〔2023〕12号文、南国******委员会2022年第1次会议备忘录》明确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给予5号楼14户住户(总建筑面积为2112.46平方米)还建新住房的会议精神,申请在维持已批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对已批复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设计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总平布局:将已批总平规划的1栋三拼高层住宅楼调整为两栋高层住宅楼(建筑高度为99米),1栋5层公有房屋拆迁回建楼调整为1栋6层住宅楼(建筑高度为******消防登高操作场地、道路、绿地、停车布局、出入口等内容。
(二)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与已批总平相比较,调整后,项目总建筑面积由52215.47㎡调整为52051.80㎡;地上总建筑面积由?42017.25㎡调整为37839.95㎡;总计容建筑面积维持37458.80㎡不变,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由33875.33㎡调整为35949.87㎡,配套商业由1580.48㎡调整为519.92㎡,配套服务用房由1693.76㎡调整为642.68㎡ ,******居委会用房由96.54㎡调整为80.80㎡,物业管理用房由146.23㎡调整为120.57㎡,公厕由60.24㎡调整为60.53㎡******消防控制室由26.22㎡调整为33.01㎡;地下室建筑面积由10198.22㎡调整为14211.85㎡;容积率维持5.0不变 ,建筑密度由33.95%调整为26.51%,绿地率维持30.02%不变,住宅套数由300户调整为301户,总机动车停车位数量由314个调整为318个,非机动车位由188个调整为205个。调整后的建设规模仍符合新城片区XC-03(鲤湾路)单元控规要求。
(三)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外立面效果方案调整相关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资源局规划公告栏(南宁市锦春路3-1号)。
(二)“园湖南路11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项目现场。
******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5年5月27日************办公室(联系电************办公室,邮编:5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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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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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园湖南路11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