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就******银行广西区分行机关食堂2025-2028年餐饮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XTFZB-2025-YZ-0701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招标内容:拟按餐饮服务和食材配送服务划分为2个标包,采购一家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两家食材配送供应商,为招标人本部提供食堂餐饮与食材配送服务。服务有效期为3年,预算合计:1629万元,其中食堂餐饮服务为495万元、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金额为1134万元;据实结算。
(2)标包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包。
标包 | 标包名称 | 服务范围 | 采购金额预算 (万元,含税) | 拟采购供应商数量(家) |
1 | 食堂餐饮服务 | 拟采购一家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为招标人本部员工食堂提供工作餐、临时招待和会议用餐,协助食材验收,餐品烹制、厨房及餐厅管理、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等员工食堂服务;服务有效期为3年。 | 495 | 1 |
2 | 食材配送服务 | 拟采购两家食材配送供应商,为招标人本部员工食堂提供食材采购、配送服务;服务有效期为3年。两家食材配送供应商按月轮序提供食材配送,据实结算。 | 1134 | 2 |
合计 | / | 1629 | 3 |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本项目只允许投标人参与任意一个标包投标。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且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的报名人。
2.1.3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不合法情形。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及货物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变相转包。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7.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1.7.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1.7.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1.7.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名单;
2.1.7.5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集团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1.7.7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2.1.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2投标人其他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以下简称邮银易采,******/)申请注册成功后登录账号,选本项目点“立即参与”。
4.2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3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报名资料提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缴费,并在邮银易采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通过系统向投标人发送招标文件。(具体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至如下账户:
******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有限公司南宁市科园大道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76
联 行 号:******1410
4.4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5 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法定代表人办理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须正、反两面复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依法成立组织证明文件的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上资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材料齐全且合格后方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标包1:伍万元整(¥50000.00元);标包2:伍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2025年8月15日9时30分******银行******银行汇款、支票、汇票等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银行汇款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至如下账户:
******银行:******有限公司南宁市科园大道科技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1会议室),投标人可邮寄或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2通过邮银易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邮银易采平台对应项目(或包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
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上传。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邮银易采平台首页上方“CA办理”专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制作(包括签章、加密等)、网上递交、开标(解密、确认报价)、招标文件澄清确认、评标澄清问题答复等环节均需要使用CA证书。请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在注册时同步申请办理,以免影响正常投标。由于未及时办理CA证书影响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7.1本项目将在现场(线下)及邮银易采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线上)同时进行开标,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授权代理人的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1会议室)。若投标人选择不参加开标会议或有效证件不齐,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本项目开标结果。
7.2当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
8.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处理
8.1如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成功但解密异常,或解密截止时间之后仍未按规定完成解密的,以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开标,如也无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被否决。
8.2若系统故障无法及时解决,则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继续进行,如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将视为放弃投标。
9.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邮政官方网站(******);
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
******银行邮银易采平台(门户网站)(******/);
中国通服采招门户(******/portal/index);
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
项目负责人:郭耀洲/覃振祝/黎明华
项目联系人:唐佳乐/吕燚/陆秋云
电话:******/******/******
电子邮箱:******
投诉联系人:覃工 ******
******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