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五(蓄冷水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5年2月28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集团官网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截止,本次招标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答疑文件为准。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1、问题一:《技术要求》中主要技术参数表:底部保温采用100 mm聚氨酯板,聚氨酯板无法承受26 m水罐的压力,请问底部保温方案能否由厂家自行优化?
答复:招标阶段按招标文件执行,待中标人进场后深化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
2、问题二:《技术要求》中主要技术参数表:雪压为0.2 KN/m2,经查,长沙地区50年一遇雪压为0.45 KN/m2,望核实。
答复:原“雪压为0.2 KN/㎡”修改为“雪压为0.45 KN/㎡”。
3、问题三:《技术要求》中主要技术参数表: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 g,针对地震等级为6度时的地震加速度只有0.05g,且通过查标准GB 18306-2015《抗震设计规范地震设防烈度表》,长沙地区的地震等级为6度,地震加速度为0.05g,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望核实。
答复:原“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 g”修改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 g”。
4、问题四:《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业绩:4.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其他采购方出具的使用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请问业绩证明文件是同时提供这3个文件,还是只需要提供其中一个?
答复:业绩证明材料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标工程提供)、合同文件、采购方出具的使用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以及澄清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的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文件的为准。
5、问题五:《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付款方式与专用条款不一致,专用条款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3.2 相符,是否执行专用条款?
答复:按合同条款中的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6、问题六:《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1.2.1(1)商务评审专利条款:投标人提供与所投设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请问提供与所投设备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是否能与实用新型专利一样计分?
答复:招标文件已明确,需提供为与本所投设备相关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才予以计分。
7、问题七:《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1.2. 1(2)技术评审-技术指标条款:4、投标人所投水蓄冷罐关键性能指标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请问检测报告是否包含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问题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优先购买:明确绿色建材标识产品不作为加分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1.2.1(4)两型绿色产品:1.购买货物属于两型绿色单一产品,直接给予加分;2.购买货物属于集成产品的,按两型绿色产品金额在投标报价总金额中所占比例加权折算的原则给予加分。即:投标人使用两型绿色产品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金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值。
此两处描述存在矛盾,请明确绿色产品是否不加分?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题九:《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BIM 技术要求。请问投标阶段是否要求提供BIM模型?
答复:投标文件中暂不提供BIM模型。
10、问题十:根据图纸《主要暖通设备表一》,水罐侧释冷一次泵单台流量为516 m3/h,8台泵总流量4128 m3/h,对应2台蓄冷罐,则单个蓄冷罐流量为4128/2=2064 m3/h。然而图纸《主要暖通设备表三》中显示蓄冷罐流量为4150 m3/h,请问4150 m3/h是否为两台水罐总流量?在进行布水器设计时,单台水罐流量是否应按照4150/2=2075 m3/h作为设计依据?
答复:是的。
11、问题十一:《招标文件正文》P5-第一章 招标公告-2资格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为避免制造商仅为罐体制造商或布水器制造商,建议此处应明确“水罐罐体和布水器”为同一制造商。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2、问题十二:《招标文件正文》P12~1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类似业绩-要求“所投设备近五年内(自合同中甲方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800 天)完成的已投入使用的单项合同金额为 900 万元(含)以上的供货业绩”。“投标货物类似业绩:所投设备近五年内(自合同中甲方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800 天)已投入使用的单项 合同金额为1320万元(含)以上的供货业绩。”该要求不合理。因类似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蓄冷水罐正式运行需要待工程整体完工,若单独考虑按合同签字时间进行计算,蓄冷水罐投入运行时间短,其性能未能得到充分验证。同时该业绩要求仅对业绩金额有要求,该要求不合理,根据业绩要求说明,建议:①资格要求的业绩:“所投设备近五年内(自合同中甲方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800 天,或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800 天)完成的已投入使用的单项合同金额为 900 万元(含)以上或单个蓄冷水罐(含布水器)有效容积为7000m3(含)以上的供货业绩”。②商务评审要求的业绩:“所投设备近五年内(自合同中甲方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止 1800 天,或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800 天)已投入使用的单项合同金额为 1320万元 (含)以上或单个蓄冷水罐(含布水器)有效容积为10000m3(含)以上的供货业绩”。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3、问题十三:《5、标段五》-5.3. 布水系统要求-3.“投标人需采用同程等静压方式设计布水装置”,该装置为某制造商专利技术(专利:同程式等静压多环水流分配装置CN******7516.2),该技术要求不合理,为避免专利技术侵权纠纷,建议布水系统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家知识产权对布水系统进行深化设计。
答复:原“投标人需采用同程等静压方式设计布水装置”修改为“布水系统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家知识产权对布水系统进行深化设计”。
14、问题十四:《5、标段五》-5.3. 布水系统要求-6.“蓄冷罐设计通过设置组合式布水器”,该技术为某制造商专利技术(专利:应用组合式布水装置的卧式蓄能罐CN******6524.0和一种应用组合式布水装置的卧式蓄能罐CN******7491.8),同时该技术仅适用于闭式蓄冷水罐,该技术要求不合理,该技术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开式蓄冷水罐,为避免专利技术侵权纠纷,建议布水系统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家知识产权对布水系统进行深化设计。
答复:原“蓄冷罐设计通过设置组合式布水器”修改为:“布水系统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家知识产权对布水系统进行深化设计”。
15、问题十五:《招标文件正文》P2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指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为保证项目检测数据的真实以及权威性,建议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具备CNAS或CMA资质。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6、问题十六:招标文件第94页商务文件目录与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的目录不一致,请确认以哪个目录为准?
答复:按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相关节点上传相关资料即可。
17、问题十七:投标文件格式中多处需要填写“ (项目名称) 货物”,招标文件规定:“招标项目名称: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五(蓄冷水罐)”,与投标文件中需要填写项目名称的格式不一致。请明确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填写方式为以下哪种?①“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五(蓄冷水罐)项目名称) / 货物”②“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五 项目名称 蓄冷水罐 货物”
答复:以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五(蓄冷水罐)项目名称蓄冷水罐货物。
18、问题十八: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投标人证件复印件中企业资质证书无上传界面,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可以放在资格审查等资料中。
答复:可以。
19、问题十九:项目管理机构是否为本项目拟投项目组成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未对项目管理机构有要求,建议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建造师证书(机电)和安全员B证,并具备类似水蓄冷项目经验,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提供1年及以上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
20、问题二十:《招标文件正文》P3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1.1报价评审警戒线:报价评审警戒为低于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85 %(建议取值区间:75%-95%)。请问若报价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85 %,是否作废标处理?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1、问题二十一:请明确,报价明细表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正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价款中,分①设备②安装、测试调试、试运行、保证等技术服务费③设计、工厂监造、检验、验收、培训费④安全文明措施费⑤暂列金进行列项报价,其增值税税金分别按13%、9%、9%、9%、9%计取?
答复:增值税税率统一按13%计取。
22、问题二十二:《招标文件正文》P2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业绩要求-“所投设备近五年内(自合同中甲方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止 1800 天)已投入使用的单项合同金额为 1320 万元 (含)以上的供货业绩”。该业绩要求不合理。因类似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蓄冷水罐正式运行需要待工程整体完工,若单独考虑按合同签字时间进行计算,蓄冷水罐投入运行时间短,其性能未能得到充分验证。同时该业绩要求仅对业绩金额有要求,该要求不合理,根据业绩要求说明:建议此处改为:“所投设备近五年内(自合同中甲方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止 1800 天,或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800 天)已投入使用的单项合同金额为 1320 万元 (含)以上或单个蓄冷水罐(含布水器)有效容积为10000m3(含)以上的供货业绩”。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3、问题二十三:因《招标文件正文》多处对施工水电费描述不一致,①请明确施工过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费用是否包含在本次报价内?若包含在内,请明确电单价和水单价。②请明确调试过程水罐清洗、注水等用水和用电费用是否包含在本次报价内?若包含在内,请明确电单价和水单价。③请明确调试完成之后,测试和试运行期间的水电费是否包含在本次报价内?若包含在内,请明确电单价和水单价。
答复: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调试过程水罐清洗、注水等用水和用电,测试和试运行期间的水电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问题二十四:《招标文件正文》多处对监造费、出厂检验及验收费、技术服务费描述不一致,请明确以上费用各自由哪方承担?
答复:监造费、出厂检验及验收费、技术服务费由投标人承担,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5、问题二十五:《5、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设备清单编制说明(五标段)》中提到“施工期间的配合费在投标报价内综合考虑”请明确配合费比例。
答复: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6、问题二十六:请问蓄冷水罐控制箱的上级进线配电的电缆、线槽及施工是否不在本包范围?若在,请明确上级配电箱位置。
答复:冷水罐控制箱的上级进线配电的电缆、线槽及施工不在本项目范围,上级配电箱位置待实施阶段进一步明确。
27、问题二十七:《5、标段五》-8分工界面-“蓄冷罐进出水管、上水管、溢流管要求出罐体20公分,并预留法兰接口。”
请问是否本包施工范围仅包含蓄冷罐进出水罐、溢流管、排水管、补水管的出罐体20公分内的工程量,并预留法兰接口,不包含其他电动阀、软接头、水表、倒流防止器之类的阀件和附件?
答复:不包含其他电动阀、软接头、水表、倒流防止器之类的阀件和附件。
28、问题二十八:《5、标段五》-3.主要技术参数表中“抗震烈度(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g)为0.10g”要求的抗震烈度和二者不匹配(6度抗震烈度对应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无法进行计算,建议依据GB 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附录C(规范性附录)全国城镇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根据本项目地(中国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选定抗震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
答复:原“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 g”修改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 g”。
29、问题二十九:《5、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设备清单编制说明(五标段)》中提到“设备安装调试费包含试验用水排放措施费”请明确试验用水排放措施费收取标准。
答复:试验用水排放措施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30、问题三十:《5、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设备清单编制说明(五标段)》中提到“陪伴运行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请明确陪伴运行的具体要求,如:现场驻场人数要求、时间要求等。
答复:初验合格后,试运行3个月;投运后,运营试运行至少3个月。现场驻场人数在满足陪伴运行要求的情况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1、问题三十一:《5、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设备清单编制说明(五标段)》中提到“系统检测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内综合考虑”请明确第三方检测费用是否包含在系统检测费内。
答复: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费用不包含在内。
二、招标人澄清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偏差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除招标文件前附表1.11.1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技术偏离为一般技术参数(或条款)偏离,一般技术参数(或条款)允许负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否决其投标。
2、本标段的原技术要求中:3.主要技术参数表:
序号 | 项目及内容 | 招标要求 | 投标参数 | |
1 | 数量(台) | 2 | | |
2 | 单罐蓄水容积 | 罐体内径D=27m,总高度小 于30m,设计可用蓄冷 100440kWh | | |
3 | 蓄放冷效率 | ≥90% | | |
6 | 液位高度(m) | 不小于26米,有效蓄冷容 积14886m3 | | |
7 | 蓄冷罐直径(m) | 27 | | |
8 | 进出水口直径(mm) | 根据系统确定 | | |
9 | 保温做法 | 底部:100mm聚氨酯板,侧壁 顶部:100mm厚聚氨酯,B1 级。密度大于48kg/m3 | | |
10 | 外壳 | 0.5-1mm厚彩钢板 | | |
11 | 布水器及罐内水流阻力 | ≤3m | | |
12 | 蓄冷水温(℃) | 5.5/12.5 | | |
13 | 24小时温升 | <0.3℃ | | |
14 | 24小时冷损失率 | <3% | | |
15 | 风压(KN/m2) | 0.35 | | |
16 | 抗震烈度(度) | 6 | | |
17 | 设计使用寿命(年) | 20年以上 | | |
18 | 雪压(KN/m2) | 0.2 | | |
19 |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g) | 0.10 | | |
20 | 温度传感器 | 每隔≤300mm设置一个测温点,从罐顶垂直投入,输出信号:4-20mA;精度:±0.2℃。 | | |
21 | 液位传感器 | 每罐设置二个,输出信号: 4-20mA,精度:0.5%,自带 表头显示。 | | |
22 | 上塔顶方式(盘梯) | 盘梯 | | |
23 | 运行时监控测评 | 配套提供补水液位控制阀门,独立液晶显示屏显示能量利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进出水温度、液位、斜温层厚度、蓄放冷量、能量百分比、显示蓄冷罐运行状 态、监控系统与整体BA系统通讯状态等。 | | |
24 | 独立电控箱 | 内置信号采集模块和通讯模块,采集并集成各种信号,提供RS485通讯接口和标准Modbus-RTU协议 | | |
25 | | | |
现修改为:
序号 | 项目及内容 | 招标要求 | 投标参数 |
1 | *数量(台) | 2 | |
2 | *单罐蓄水容积 | 罐体内径D=27m,总高度小于30m,设计可用蓄冷100440kWh | |
3 | *蓄放冷效率 | ≥90% | |
6 | *液位高度(m) | 不小于26米,有效蓄冷容积14886m3 | |
7 | 蓄冷罐直径(m) | 27 | |
8 | 进出水口直径(mm) | 根据系统确定 | |
9 | 保温做法 | 底部:100mm聚氨酯板,侧壁顶部:100mm厚聚氨酯,B1级。密度大于48kg/m3 | |
10 | 外壳 | 0.5-1mm厚彩钢板 | |
11 | 布水器及罐内水流阻力 | ≤3m | |
12 | *蓄冷水温(℃) | 5.5/12.5 | |
13 | 24小时温升 | <0.3℃ | |
14 | *24小时冷损失率 | <3% | |
15 | *风压(KN/㎡) | 0.35 | |
16 | *抗震烈度(度) | 6 | |
17 | *设计使用寿命(年) | 20年以上 | |
18 | *雪压(KN/㎡) | 0.45 | |
19 |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g) | 0.05 | |
20 | *温度传感器 | 每隔≤300mm设置一个测温点,从罐顶垂直投入,输出信号:4-20mA;精度:±0.2℃。 | |
21 | *液位传感器 | 每罐设置二个,输出信号:4-20mA,精度:0.5%,自带表头显示。 | |
22 | 上塔顶方式(盘梯) | 盘梯 | |
23 | 运行时监控测评 | 配套提供补水液位控制阀门,独立液晶显示屏显示能量利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进出水温度、液位、斜温层厚度、蓄放冷量、能量百分比、显示蓄冷罐运行状态、监控系统与整体BA系统通讯状态等。 | |
24 | 独立电控箱 | 内置信号采集模块和通讯模块,采集并集成各种信号,提供RS485通讯接口和标准Modbus-RTU协议 | |
25 | | | |
上表中,标注为*的参数不应出现负偏差。
三、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担保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8日09:00。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五(蓄冷水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5年2月28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集团官网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规定时间截止,本次招标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招标答疑文件为准。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
1、问题一:《技术要求》中主要技术参数表:底部保温采用100 mm聚氨酯板,聚氨酯板无法承受26 m水罐的压力,请问底部保温方案能否由厂家自行优化?
答复:招标阶段按招标文件执行,待中标人进场后深化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
2、问题二:《技术要求》中主要技术参数表:雪压为0.2 KN/m2,经查,长沙地区50年一遇雪压为0.45 KN/m2,望核实。
答复:原“雪压为0.2 KN/㎡”修改为“雪压为0.45 KN/㎡”。
3、问题三:《技术要求》中主要技术参数表: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 g,针对地震等级为6度时的地震加速度只有0.05g,且通过查标准GB 18306-2015《抗震设计规范地震设防烈度表》,长沙地区的地震等级为6度,地震加速度为0.05g,地震分组为第一组,望核实。
答复:原“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 g”修改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 g”。
4、问题四:《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类似业绩:4.类似业绩的考核要求: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其他采购方出具的使用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请问业绩证明文件是同时提供这3个文件,还是只需要提供其中一个?
答复:业绩证明材料以同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公开招标工程提供)、合同文件、采购方出具的使用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以及澄清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的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文件的为准。
5、问题五:《招标文件》通用条款付款方式与专用条款不一致,专用条款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7.3.2 相符,是否执行专用条款?
答复:按合同条款中的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6、问题六:《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1.2.1(1)商务评审专利条款:投标人提供与所投设备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请问提供与所投设备相关的软件著作权,是否能与实用新型专利一样计分?
答复:招标文件已明确,需提供为与本所投设备相关的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才予以计分。
7、问题七:《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1.2. 1(2)技术评审-技术指标条款:4、投标人所投水蓄冷罐关键性能指标要求(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请问检测报告是否包含项目业主方出具的检测报告?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8、问题八:《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优先购买:明确绿色建材标识产品不作为加分项;《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1.2.1(4)两型绿色产品:1.购买货物属于两型绿色单一产品,直接给予加分;2.购买货物属于集成产品的,按两型绿色产品金额在投标报价总金额中所占比例加权折算的原则给予加分。即:投标人使用两型绿色产品金额/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金额×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值。
此两处描述存在矛盾,请明确绿色产品是否不加分?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9、问题九:《招标文件》第五章 供货要求:BIM 技术要求。请问投标阶段是否要求提供BIM模型?
答复:投标文件中暂不提供BIM模型。
10、问题十:根据图纸《主要暖通设备表一》,水罐侧释冷一次泵单台流量为516 m3/h,8台泵总流量4128 m3/h,对应2台蓄冷罐,则单个蓄冷罐流量为4128/2=2064 m3/h。然而图纸《主要暖通设备表三》中显示蓄冷罐流量为4150 m3/h,请问4150 m3/h是否为两台水罐总流量?在进行布水器设计时,单台水罐流量是否应按照4150/2=2075 m3/h作为设计依据?
答复:是的。
11、问题十一:《招标文件正文》P5-第一章 招标公告-2资格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为避免制造商仅为罐体制造商或布水器制造商,建议此处应明确“水罐罐体和布水器”为同一制造商。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2、问题十二:《招标文件正文》P12~1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1类似业绩-要求“所投设备近五年内(自合同中甲方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800 天)完成的已投入使用的单项合同金额为 900 万元(含)以上的供货业绩”。“投标货物类似业绩:所投设备近五年内(自合同中甲方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800 天)已投入使用的单项 合同金额为1320万元(含)以上的供货业绩。”该要求不合理。因类似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蓄冷水罐正式运行需要待工程整体完工,若单独考虑按合同签字时间进行计算,蓄冷水罐投入运行时间短,其性能未能得到充分验证。同时该业绩要求仅对业绩金额有要求,该要求不合理,根据业绩要求说明,建议:①资格要求的业绩:“所投设备近五年内(自合同中甲方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800 天,或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800 天)完成的已投入使用的单项合同金额为 900 万元(含)以上或单个蓄冷水罐(含布水器)有效容积为7000m3(含)以上的供货业绩”。②商务评审要求的业绩:“所投设备近五年内(自合同中甲方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止 1800 天,或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800 天)已投入使用的单项合同金额为 1320万元 (含)以上或单个蓄冷水罐(含布水器)有效容积为10000m3(含)以上的供货业绩”。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3、问题十三:《5、标段五》-5.3. 布水系统要求-3.“投标人需采用同程等静压方式设计布水装置”,该装置为某制造商专利技术(专利:同程式等静压多环水流分配装置CN******7516.2),该技术要求不合理,为避免专利技术侵权纠纷,建议布水系统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家知识产权对布水系统进行深化设计。
答复:原“投标人需采用同程等静压方式设计布水装置”修改为“布水系统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家知识产权对布水系统进行深化设计”。
14、问题十四:《5、标段五》-5.3. 布水系统要求-6.“蓄冷罐设计通过设置组合式布水器”,该技术为某制造商专利技术(专利:应用组合式布水装置的卧式蓄能罐CN******6524.0和一种应用组合式布水装置的卧式蓄能罐CN******7491.8),同时该技术仅适用于闭式蓄冷水罐,该技术要求不合理,该技术不适用于本项目的开式蓄冷水罐,为避免专利技术侵权纠纷,建议布水系统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家知识产权对布水系统进行深化设计。
答复:原“蓄冷罐设计通过设置组合式布水器”修改为:“布水系统在满足技术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各家知识产权对布水系统进行深化设计”。
15、问题十五:《招标文件正文》P2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指标-“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为保证项目检测数据的真实以及权威性,建议第三方检测机构应具备CNAS或CMA资质。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6、问题十六:招标文件第94页商务文件目录与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的目录不一致,请确认以哪个目录为准?
答复:按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中相关节点上传相关资料即可。
17、问题十七:投标文件格式中多处需要填写“ (项目名称) 货物”,招标文件规定:“招标项目名称: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五(蓄冷水罐)”,与投标文件中需要填写项目名称的格式不一致。请明确投标文件项目名称填写方式为以下哪种?①“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五(蓄冷水罐)项目名称) / 货物”②“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五 项目名称 蓄冷水罐 货物”
答复:以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标段五(蓄冷水罐)项目名称蓄冷水罐货物。
18、问题十八: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投标人证件复印件中企业资质证书无上传界面,企业资质证书是否可以放在资格审查等资料中。
答复:可以。
19、问题十九:项目管理机构是否为本项目拟投项目组成员名单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未对项目管理机构有要求,建议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建造师证书(机电)和安全员B证,并具备类似水蓄冷项目经验,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均提供1年及以上在投标人单位的社保证明。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配备。
20、问题二十:《招标文件正文》P30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条款号2.1.1报价评审警戒线:报价评审警戒为低于进入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85 %(建议取值区间:75%-95%)。请问若报价低于有效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的 85 %,是否作废标处理?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1、问题二十一:请明确,报价明细表是否按照《招标文件正文》-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价款中,分①设备②安装、测试调试、试运行、保证等技术服务费③设计、工厂监造、检验、验收、培训费④安全文明措施费⑤暂列金进行列项报价,其增值税税金分别按13%、9%、9%、9%、9%计取?
答复:增值税税率统一按13%计取。
22、问题二十二:《招标文件正文》P2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业绩要求-“所投设备近五年内(自合同中甲方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止 1800 天)已投入使用的单项合同金额为 1320 万元 (含)以上的供货业绩”。该业绩要求不合理。因类似项目建设周期较长,蓄冷水罐正式运行需要待工程整体完工,若单独考虑按合同签字时间进行计算,蓄冷水罐投入运行时间短,其性能未能得到充分验证。同时该业绩要求仅对业绩金额有要求,该要求不合理,根据业绩要求说明:建议此处改为:“所投设备近五年内(自合同中甲方签字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止 1800 天,或自项目验收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800 天)已投入使用的单项合同金额为 1320 万元 (含)以上或单个蓄冷水罐(含布水器)有效容积为10000m3(含)以上的供货业绩”。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23、问题二十三:因《招标文件正文》多处对施工水电费描述不一致,①请明确施工过程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的费用是否包含在本次报价内?若包含在内,请明确电单价和水单价。②请明确调试过程水罐清洗、注水等用水和用电费用是否包含在本次报价内?若包含在内,请明确电单价和水单价。③请明确调试完成之后,测试和试运行期间的水电费是否包含在本次报价内?若包含在内,请明确电单价和水单价。
答复:临时用水、临时用电,调试过程水罐清洗、注水等用水和用电,测试和试运行期间的水电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4、问题二十四:《招标文件正文》多处对监造费、出厂检验及验收费、技术服务费描述不一致,请明确以上费用各自由哪方承担?
答复:监造费、出厂检验及验收费、技术服务费由投标人承担,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5、问题二十五:《5、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设备清单编制说明(五标段)》中提到“施工期间的配合费在投标报价内综合考虑”请明确配合费比例。
答复: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26、问题二十六:请问蓄冷水罐控制箱的上级进线配电的电缆、线槽及施工是否不在本包范围?若在,请明确上级配电箱位置。
答复:冷水罐控制箱的上级进线配电的电缆、线槽及施工不在本项目范围,上级配电箱位置待实施阶段进一步明确。
27、问题二十七:《5、标段五》-8分工界面-“蓄冷罐进出水管、上水管、溢流管要求出罐体20公分,并预留法兰接口。”
请问是否本包施工范围仅包含蓄冷罐进出水罐、溢流管、排水管、补水管的出罐体20公分内的工程量,并预留法兰接口,不包含其他电动阀、软接头、水表、倒流防止器之类的阀件和附件?
答复:不包含其他电动阀、软接头、水表、倒流防止器之类的阀件和附件。
28、问题二十八:《5、标段五》-3.主要技术参数表中“抗震烈度(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g)为0.10g”要求的抗震烈度和二者不匹配(6度抗震烈度对应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无法进行计算,建议依据GB 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附录C(规范性附录)全国城镇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和基本地震动加速度反应谱特征周期,根据本项目地(中国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黄花镇)选定抗震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g。
答复:原“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 g”修改为“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05 g”。
29、问题二十九:《5、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设备清单编制说明(五标段)》中提到“设备安装调试费包含试验用水排放措施费”请明确试验用水排放措施费收取标准。
答复:试验用水排放措施费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30、问题三十:《5、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设备清单编制说明(五标段)》中提到“陪伴运行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请明确陪伴运行的具体要求,如:现场驻场人数要求、时间要求等。
答复:初验合格后,试运行3个月;投运后,运营试运行至少3个月。现场驻场人数在满足陪伴运行要求的情况下由投标人自行考虑。
31、问题三十一:《5、长沙机场改扩建工程能源中心主要设备清单编制说明(五标段)》中提到“系统检测相关费用均在投标报价内综合考虑”请明确第三方检测费用是否包含在系统检测费内。
答复:由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费用不包含在内。
二、招标人澄清
1、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3偏差修改为:投标文件中除招标文件前附表1.11.1款规定以外的其他技术偏离为一般技术参数(或条款)偏离,一般技术参数(或条款)允许负偏离的最多项数≥10项将导致投标无效,否决其投标。
2、本标段的原技术要求中:3.主要技术参数表:
序号 | 项目及内容 | 招标要求 | 投标参数 | |
1 | 数量(台) | 2 | | |
2 | 单罐蓄水容积 | 罐体内径D=27m,总高度小 于30m,设计可用蓄冷 100440kWh | | |
3 | 蓄放冷效率 | ≥90% | | |
6 | 液位高度(m) | 不小于26米,有效蓄冷容 积14886m3 | | |
7 | 蓄冷罐直径(m) | 27 | | |
8 | 进出水口直径(mm) | 根据系统确定 | | |
9 | 保温做法 | 底部:100mm聚氨酯板,侧壁 顶部:100mm厚聚氨酯,B1 级。密度大于48kg/m3 | | |
10 | 外壳 | 0.5-1mm厚彩钢板 | | |
11 | 布水器及罐内水流阻力 | ≤3m | | |
12 | 蓄冷水温(℃) | 5.5/12.5 | | |
13 | 24小时温升 | <0.3℃ | | |
14 | 24小时冷损失率 | <3% | | |
15 | 风压(KN/m2) | 0.35 | | |
16 | 抗震烈度(度) | 6 | | |
17 | 设计使用寿命(年) | 20年以上 | | |
18 | 雪压(KN/m2) | 0.2 | | |
19 |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g) | 0.10 | | |
20 | 温度传感器 | 每隔≤300mm设置一个测温点,从罐顶垂直投入,输出信号:4-20mA;精度:±0.2℃。 | | |
21 | 液位传感器 | 每罐设置二个,输出信号: 4-20mA,精度:0.5%,自带 表头显示。 | | |
22 | 上塔顶方式(盘梯) | 盘梯 | | |
23 | 运行时监控测评 | 配套提供补水液位控制阀门,独立液晶显示屏显示能量利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进出水温度、液位、斜温层厚度、蓄放冷量、能量百分比、显示蓄冷罐运行状 态、监控系统与整体BA系统通讯状态等。 | | |
24 | 独立电控箱 | 内置信号采集模块和通讯模块,采集并集成各种信号,提供RS485通讯接口和标准Modbus-RTU协议 | | |
25 | | | |
现修改为:
序号 | 项目及内容 | 招标要求 | 投标参数 |
1 | *数量(台) | 2 | |
2 | *单罐蓄水容积 | 罐体内径D=27m,总高度小于30m,设计可用蓄冷100440kWh | |
3 | *蓄放冷效率 | ≥90% | |
6 | *液位高度(m) | 不小于26米,有效蓄冷容积14886m3 | |
7 | 蓄冷罐直径(m) | 27 | |
8 | 进出水口直径(mm) | 根据系统确定 | |
9 | 保温做法 | 底部:100mm聚氨酯板,侧壁顶部:100mm厚聚氨酯,B1级。密度大于48kg/m3 | |
10 | 外壳 | 0.5-1mm厚彩钢板 | |
11 | 布水器及罐内水流阻力 | ≤3m | |
12 | *蓄冷水温(℃) | 5.5/12.5 | |
13 | 24小时温升 | <0.3℃ | |
14 | *24小时冷损失率 | <3% | |
15 | *风压(KN/㎡) | 0.35 | |
16 | *抗震烈度(度) | 6 | |
17 | *设计使用寿命(年) | 20年以上 | |
18 | *雪压(KN/㎡) | 0.45 | |
19 |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g) | 0.05 | |
20 | *温度传感器 | 每隔≤300mm设置一个测温点,从罐顶垂直投入,输出信号:4-20mA;精度:±0.2℃。 | |
21 | *液位传感器 | 每罐设置二个,输出信号:4-20mA,精度:0.5%,自带表头显示。 | |
22 | 上塔顶方式(盘梯) | 盘梯 | |
23 | 运行时监控测评 | 配套提供补水液位控制阀门,独立液晶显示屏显示能量利用状态,包括但不限于:进出水温度、液位、斜温层厚度、蓄放冷量、能量百分比、显示蓄冷罐运行状态、监控系统与整体BA系统通讯状态等。 | |
24 | 独立电控箱 | 内置信号采集模块和通讯模块,采集并集成各种信号,提供RS485通讯接口和标准Modbus-RTU协议 | |
25 | | | |
上表中,标注为*的参数不应出现负偏差。
三、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担保缴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4月8日09:00。敬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