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系海南省国资委重点监管省属企业,我公司现寻求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运营单位,在生产基地海南儋州白马井渔港港区内,利用多栋建筑物的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欢迎有意向且具备履行该项目能力的单位报名,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白马井港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白马井港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海南省儋州市白马井镇南司大街001号。该项目计划利用港区内多栋建筑物屋顶,建设约2MW分布式光伏项目。项目运营方式为“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光伏电站所发电量首先出售给我公司,余量上网,上网所得收益归投资运营单位。该项目合作期为25年。
二、项目合作方式
投资运营单位有偿使用屋顶,自筹资金建设该项目。项目建成后负责运营,运营方式为“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光伏电站所发电量按优惠价首先出售给我公司,余量上网,上网所得收益归投资运营单位。运营维护费用由投资运营单位承担。
三、项目合作须知
(一)我公司白马井渔港港区内建筑物均无房产证、建筑施工图以及规划、报建相关手续、资料。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者为我公司。
(二)投资运营单位须勘察现场,对我公司白马井中心渔港港区的建筑物屋顶、用电等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后自行决定是否进行投资。我公司已尽告知的义务,我公司对投资运营单位的投资决策不承担任何后果和责任。
(三)本项目不得转让,一经发现,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投资运营单位承担。
(四)本项目建设期为6个月,自投资运营单位与我公司签订项目合同之日起计算。
(五)本项目的报建或备案以及并网手续由投资运营单位负责办理。
四、对报名人的要求
(一)报名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二)报名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报名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
(四)报名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 “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五)报名人须具备投资能力,自有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600万元。
五、报名事宜
(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报名人委派人员报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3年第三季度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无税收月份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零申报表。
4.提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时以上三个网站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名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声明。
******银行业务章)。
7.报价单需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8.我公司对报名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合格后,在报名截止日之前,报名人须缴纳竞标保证金3万元至我公司如下账户:
******有限公司
账户:************74361
开******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营业部
报名人所缴纳的竞标保证金在我公司评选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未中标的报名人;中标单位缴纳的保证金不退还,作为租赁屋顶的部分租金;若中标单位的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与我公司签订项目合同或拒绝与我公司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退还。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委托单位按本公告第四、第五条规定的要求对报名人提交的材料当面审核合格后方准予报名。报名人请在报名结束时间之前报名,报名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邮寄材料的,以寄出时间为准。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17:30
******有限公司(海南省海口市国贸大道47号港澳申亚大厦14层)
(四)报名联系人:甘女士 0898-******。
现场勘察联系人:张先生******828
六、投资运营单位的确定
(一)报名时间截止,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有2家或2家以上的,则按照综合评分的方式确定投资运营方;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仅有1家,则该报名人初定为投资运营方,经我公司内部程序后确定为投资运营单位。
(二)综合评分办法
******有限公司儋州白马井渔港港区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运营单位选定评分表》
七、报价规定
屋顶租金报价不得低于3.3元每平米(含),电价报价不得高于0.55元每度(含)。
八、评选方式:我公司组织人员评审,符合条件且得分最高者初定为投资运营单位,经我公司内部程序后确定为投资运营单位。
******有限公司儋州白马井渔港港区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资运营单位选定评分表
******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