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和富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答疑澄清(二)
招标项目编号:E************001
致(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2025年07月23日发布的“漳平市和富路道路提升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001)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如下:
1.问题:
(1)招标文件中14.5.2结算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土方(含泥浆、淤泥)及建筑垃圾等外运按10T以外自卸汽车运、运距按5KM计算,商品砼运距暂按7KM计取,中标后不予调整。此规定不符合闽建〔2024〕9 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回复:
(1)招标文件中14.5.2结算价款的其他相关规定修改为: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中土方(含泥浆、淤泥)及建筑垃圾等外运按10T以外自卸汽车运、运距暂按6km计算,商品砼运距暂按7KM计取,最终按实际签证记录的运距结算。
二、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一)如有涉及上述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并以本答疑纪要为准。原招标文件、答疑澄清(一)与答疑纪要有矛盾的,按本答疑纪要执行。
三、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0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