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医院
项目名称:医用瓶装气体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医用瓶装气体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瓶装医用氧(4L、10L、40L)、瓶装纯氮(40L)等。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该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未歧视供应商,采购需求符合医用瓶装气体的行业规定和要求,未歧视供应商,评标细则、评标办法、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公告时间及程序等事项均符合采购法规定。招标文件中不存在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服务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不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相冲突的情况;不存在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也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2、本项目于 2025年2月21日******有限公司)投标单位递交了投标文件,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招标作废标处理。
3、该项目拟采购医用瓶装气体,要求供应商具有与本项目对应的有效危险化学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医院使用量较大,为安全考虑一般不会大量囤积库存,一般要求供应商在短时间内送货上门,特殊情况下要求供应商在较短时间内送货上门(一般要求四小时以内),且货物本身重量不大单价不高,运输成本在总成本中占比较高,外地公司经济性不好,本地企业供货可较好保证能及时供货。
故申请允许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街道嵇师村石降坑A-09地块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3月26日至2025年04月0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医院
联 系 人:谢老师
联系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温一医新院区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0571-******
传 真:0571-******
地 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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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论证.pdf (114.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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