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2025年图书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学院2025年图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8081/)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7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SDGP************00174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项目编号:SJ-ZC-******-01
项目名称:******学院2025年图书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一标段:2025年图书采购一标段;二标段:2025年图书采购二标段;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73000元;一标段:400000元;二标段373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人提供订单起15天之内,中标人必须将图书在工作日内配送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在此之前发生的遗失、破损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2)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山东”(******)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注:供应商可同时投报两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当同一供应商同时在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时,按第一标段、第二标段顺序确定中标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18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须在公告期限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8081/)进行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同步查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8081/)投标人(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保完全一致。各投标人(供应商)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次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远程异地评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若因供应商操作导致的响应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5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3******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3.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经理 联系方式:0538-******
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学院
地 址:泰安市泰山区天烛峰路28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荣院东路55号
联系方式:0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经理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