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我公司受******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集团免疫分析质控物等项目耗材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YNSY-ZC2025-27
1.2项目名称:******集团免疫分析质控物等项目耗材采购项目
1.3采购预算:1500万元/年。
1.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1.5采购内容:免疫分析质控物等项目耗材采购。具体详见第六章“采购内容”。
1.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7质量要求:满足相关国家服务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家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经营范围需涵盖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注:对不在国家《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3)所投产品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销售授权书)。
2.3信誉良好,申请单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提供承诺书)。
2.4申请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承诺书)。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只能有一个参加谈判;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或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个参加谈判。
2.6本次单一来源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5年06月24日至2025年06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00分至5时3******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报名时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01日09时00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医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创新路10号
联系人:曹昱
电话:******
2025年06月24日